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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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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处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公示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国有资产实际,经研究,拟处置报废单位车辆HL6991(发动机号123531070,车架号LSGLP83X4CF186678。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626日202572日。

拟处置资产信息明细

资产

卡号

资产类别

资产名称

取得

日期

账面

原值

(元)

折旧

状态

净值

(元)

处置

方式

处置依据、原因

CL2013000003

通用设备

越野车

1

2013

-3-21

249300

已完成折旧

0.00

报废

该车使用12.3年,行驶26.4万多公里目前发动机烧机油、发抖、易高温,车辆不易启动、变速箱及车身异响、高速动力不足、行驶中忽然降速甚至熄火,有时加速无力、底盘渗油,维修成本高,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及修复继续使用价值,经委托贵州志泰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建议报废处理。经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作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联系人:钱锟吴胜富

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55-8222804

监督电话:0855-8233965

监督部门: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