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个“探索”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退耕还林补偿机制,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建立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将保护和发展林业的良种、农资、退耕林地等纳入综合补贴范畴。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99万亩,发放退耕还林补偿资金2699.12万元,惠及农户1.32万户5.27万人。建立森林效益补偿机制,出台《雷山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294.33万元,惠及农户1.77万户7.08万人。建立水业态补偿机制,设立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建立重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区、河流上下游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机制,对参与水域治理和保护的区域内群众进行适当补偿,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耕地力补贴等补贴3362.28万元,惠及农户3.3万户12.2万人。建立生态移民补偿机制,坚持生态移民与生态建设一体化推进,逐步引导保护区居民搬出保护区,并出台相应激励奖补政策,全县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500余户6300余人,累计发放住房补助6700余万元。
二是探索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坚持“东部总部+黔东南基地”“东部研发+黔东南制造”“东部企业+黔东南资源“东部市场+黔东南产品”模式,构建生态产品生产端与销售端连接互通的供应链体系,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2021年上半年,全县生态农产品销售额达9.7亿元,惠及群众10万余人。聚力发展丰富林蜂、林鸡等林下生态养殖业,茶叶、天麻等特色生态种植业以及优质山泉特色饮品、风力发电、旅游装备制造等绿色新兴产业业态。截至目前,全县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种植面积超过1970万亩,林蜂、林鸡分别达1.36万箱、35.5万羽,精品民宿达600余家,综合带动全县2.7万户9万余人增收。强化品牌增值效应,深入实施生态有机等品牌战略行动,建立生态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督促和鼓励企业、群众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生态产品,引导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有机基地、国家生态产品等质量认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截至目前,全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占比达60%以上;雷山银球茶、雷山乌杆天麻均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雷山县先后被评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三是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体系。建立生态文明体系“后果严惩”机制,量化绿水青山考核,把生态产品纳入自然资源干部政绩考核,与每年生态产品开发利用配额指标相挂钩。建立生态金融创新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2020年以来,推出“助旅贷”“普惠贷”“码e贷”等一批绿色信贷产品约1.12亿元。建立环保利益导向机制,构建覆盖企业和个人的生态保护信用评价机制,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金融服务。加大对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投身环境治理的企业和个人扶持力度。
(来源: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