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发展改革委设置城镇化科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黔东南编办发〔2020〕39号)
州发展改革委:
送来《关于增加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及科级职数的请示》(黔东南发改党组呈〔2020〕9号)收悉。经2020年4月3日州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增设城镇化科,为州发展改革委正科级内设机构 ;
二、增加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将固定资产投资料(城镇化发展科)更名为固定资产投资科。
城镇化科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城镇化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提出全州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 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州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相关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大问题;承担州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整后,固定资产投资科不再承担上述职责 。
调整后,州发展改革委正副科级领导职数由26名增加为27 名,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科(黔东南州信用建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能源物资储备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调控科、项目建设管理科、社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生态文明办)、产业发展科 (基础产业科、高新技术产业科)、交通运输科、农村经济发展科 (以工代赈办公室)、粮 食管理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 (西部开发科、区域合作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城镇化科1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及离退休工作科 。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黔东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