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J304号建议的答复
杨胜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剑河县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纳入2023年核准范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风电项目
2023年2月,经州政府专题研究后,我委已将剑河县九龙基、剑河县和平、剑河县柳川、剑河县观么、剑河县顾得风电场项目等五个风电项目(装机规模50万千瓦)纳入黔东南州2023年风电申报计划。为确保我州风电建设计划全数纳入贵州省2023年风电建设计划,我委及时赴省能源局对接汇报。4月6日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23〕26号),剑河县5个风电场项目均已列入省能源局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清单。待投资主体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经济可行性等条件后即申请核准备案。
(二)光伏项目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申报。为此,我委会同州直各要素保障部门对拟申报光伏项目选址开展敏感性因素排查。因剑河县苗岭光伏电站建设用地涉及天保工程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调整;待项目完成选址调整并完善相关报件后,我委即可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抽水蓄能项目
剑河县岑广村抽水蓄能项目已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支持项目。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规定“二、能源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本项目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为加快推进剑河岑广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我委一方面多次对接汇报省发展改革委,恳请省级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对该项目的核准工作予以指导,确保项目业主尽快完成项目核准;另一方面积极会同剑河县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经调度,剑河县岑巩抽水蓄能项目外业完成勘探平硐手续办理,内业完成地震安评送审;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正全面开展水文、泥沙资料收集工作以及预可研篇章报告编写工作。项目前期勘探工作设计钻孔总数20个,总孔深2040米,截止2023年3月29日,完成钻孔18个,完成孔深1812.2米,约占全部钻孔91%。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督促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核准开工建设。
(二)积极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剑河县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工作,力争将剑河县光伏项目纳入贵州省2023年度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
(三)会同州有关部门及剑河县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推动剑河县岑广村抽水蓄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待项目完成核准前期准备工作,我委将及时向上申报核准。
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建议,会同州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剑河县新能源项目建设。同时,我委将继续跟进服务项目企业,加快推进剑河县风电、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建设。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