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刘辉同志免职和解除聘用合同的通知
委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调离,经2021年7月15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辉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2020年5月10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中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7月15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52793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16:55:00 | |
文 号: | 黔东南发改党组〔2021〕20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刘辉同志免职和解除聘用合同的通知 |
委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调离,经2021年7月15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辉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2020年5月10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中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