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发改党组〔2023〕1号
关于夏洋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经2022年12月29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夏洋靖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起计算)。
银平同志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李海富同志任黔东南州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不再担任州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综合科副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潘晓荣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项目调度推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项目调度推进科副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谢会翔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物资储备项目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生态环保项目科副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中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