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城镇化科

来源: 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12-26 11:03

名称

十八、城镇化科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城镇化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提出全州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州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相关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大问题;承担州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整后,固定资产投资科不再承担上述职责。

马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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