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54J0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6-25 10:30

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154J020号建议的答复

吴维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快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科学统筹新能源产业发展,注重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完善,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黔东南州新能源电动汽车整体保有量为1.37万辆,2023年新增电动汽车0.51万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占全州机动车总量的2.5%(与全省占比持平),全州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6580个,充电功率11.08万千瓦,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2477个,私人充电基础设施3850个,充换电基础设施于2023年9月实现乡乡全覆盖。

(二)加强规划布局。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全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组织编制了《黔东南州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7年)》,同时组织16个县市编制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全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提出各县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到2027年末,实现全州城镇地区4600个公用充电基础设施、600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构建形成城市5分钟充电圈体系,“乡村点”达到中心村和传统村落充电全覆盖,基本建成“县城充电总站+集镇充电分站+村居充电桩”三级充电服务体系。同时,凯运集团建设正在建设黔东南州“光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项目,如成效好,将推广实施。

(三)争取资金支持。为激发企业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充分用好《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绩效承诺奖补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19〕114号)等政策,积极争取充电桩建设奖补资金,2023年获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365.6 万元,涉及19个项目;2024年已申报奖补资金31个项目485.88万元,并推荐榕江县作为贵州省名额申报全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县。

(四)加强运营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协同住建、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建设要求,厘清部门管理责任,督促住建、消防、供电等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用电申请审核、核查停车场施工图、项目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快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落实情况的核实,每月调度县市充电桩建设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预警提示。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22〕72号)等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前置管理,在项目备案及建设时期即要求接入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作为申请奖补资金的前提条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正常有效运营。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将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不足,统筹做好全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及时完善印发《黔东南州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7年)》,加强对县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着力推动老旧小区、农村地区的补短板建设,协同住建、供电、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探索鼓励自用充电桩对外共享开放,用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智慧监管平台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资金争取,提升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性。加强对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优化充电基础设施手续办理。

三是支持州能源集团等州级平台公司谋划参与智能化充电项目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参与能源领域项目投资,加快完善全州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构建高效便捷的汽车充换电应用环境,有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感谢吴维巍代表对全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州能源局等部门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大力度完善布局规划,推动县市加快建设进度,督促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补齐区域短板,加强运营管理,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汽车充换电应用环境,满足群众对充电出行的现实需求。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