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关于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155J231号建议的答复
石庆科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充电难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委组织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民生领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一是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启动编制《黔东南州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2025-2027年)》,支持农村地区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实现乡村重点区域充电“全覆盖”。目前全州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3981个,充电功率共计19.80万千瓦,并于2023年9月实现全州乡乡全覆盖,有利推动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3月,黔东南州新能源电动汽车整体保有量为2.23万辆,同比增长67.47%。
二是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及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2025年2月12日,我委印发《关于下达黔东南州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我州建设目标为480个,并分解下发至各县市。
(二)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一是2025年3月12日,根据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委及时组织县(市)研究,并积极指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省能源局,经评审获申报奖补资金共计114.82万,均为农村地区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
二是为推动我州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精心组织谋划甄选一批项目,上报至省能源局,并积极向上对接。2025年4月24日,省能源局以《关于印发2025年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下达第一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我州共计88个村寨,176台充电桩列入贵州电网2025年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入选村寨和充电桩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三是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委会同州财政局等部门成立申报工作专班,组织各县(市)开展试点申报工作,并最终推荐台江县联合剑河县向上申报试点。2025年4月25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台江县和剑河县成功申报试点,共获预拨奖励资金3960万元。
(三)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安装家用充电桩
根据《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居民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可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我委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做好个人自用充电桩报装工作,对符合报装手续的项目提供优质、便捷的配套服务。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实现乡村重点区域充电“全覆盖”。结合我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满足农村地区公众出行需要,优先在行政村村委会、乡镇客运站等公共服务节点布局充电设施,中心村按照1至4个充电桩标准建设,特色田园乡村、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等重点村寨额外增配2个充电桩,同时结合乡村特色场景,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农家乐、民宿等场所补充建设充电桩。
(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赋能,做好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要素保障。一是我州农村地区所建的充电基础设施满足《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方向的通知》,符合省级补贴政策要求的,我委将及时组织申报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二是确保完成黔东南州2025年第一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向上对接省能源局,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争取我州更多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后续建设清单。三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充电桩配套保障工作。通过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重点解决配电容量不足问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对乡村充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从而有力支撑保障农村地区充电桩正常运营建设。
(三)因国家、省目前暂未出台家用充电桩补助政策,我委将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反馈,争取农村地区家用充电桩建设纳入补助。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附注: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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