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张会宝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节能减排是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机制,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策支持。出台《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规划并组织实施。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着力将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强调发挥节能减排协同增效作用,在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上均设置节能与减排相关要素,最大程度发挥节能减排工作对于黔东南州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作用,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强配合,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州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明确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工作、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减排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县(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期中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三是夯实制度保障。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了相关的减排要求。
三、加快转型,推动产业升级。一是扎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培育,鼓励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2024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9户,台江经开区获批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炉碧经开区纳入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对象。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构建“5+N”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进全州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民族特色食品、新能源材料、运动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2024年硅精深加工(玻璃为主)产业规上总产值实现一年翻番,实现亿元级酸汤企业“零”的突破。三是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实施《黔东南州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措施》,落实“两高”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控制能耗,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四、科技赋能,提升节能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紧跟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重组的改革步伐,获批立项建设6个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成黔东南州玻璃重点实验室,推动玻璃行业节能增效。进一步加强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科研基础条件及创新主体等建设,先后建成黔东南州碳基材料研究院、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等,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开展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台江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于2022年12月获得国家首批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并于2024年8月通过生态环境部考核评估验收。
五、紧盯目标,推动取得实效。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在目标范围内。2024年以来,获得中央资金9033.85万元支持7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全州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十四五”工程性减排目标为氮氧化物1130吨,挥发性有机物160吨。截至2024年底,共减排氮氧化物2364吨,挥发性有机物359吨,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任务。2021至2024年底,重点工程削减化学需氧量为2252.449吨、氨氮为380.167吨,已分别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107.26%、97.48%,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下一步,我州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建设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城市,让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节能减排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附 注:公开)
(联系人:谢志诚 联系电话:825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