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29 17:12


黔东南发改党组〔2024〕2号


关于吴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经2024年1月19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  娟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经贸流通项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八级管理岗位;

李  嵘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农村经济项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八级管理岗位;

李小英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项目调度推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聘用到八级管理岗位。





中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