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发改党组〔2025〕23号
关于周光学等四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委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经2025年7月20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周光学同志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道路运输项目科科长(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免去杨秀昌同志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社会事业项目科科长(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免去李禹华同志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农村经济项目科科长(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免去李嵘同志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农村经济项目科副科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中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