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以及安排州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州内跨县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统筹推进与州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定与州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省(区、市)、经济区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州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协调;负责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9、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糖等储备。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12、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和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州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实有人数 |
1 |
黔东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行政单位 |
90人(在职42人、退休48人) |
2 |
黔东南州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25人(在职25人) |
3 |
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29人(在职29人) |
4 |
黔东南州粮油质量检测所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5人(在职5人) |
5 |
黔东南州军粮供应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3人(在职3人) |
6 |
黔东南州价格认证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3人(在职3人) |
合计 |
155人(在职107人、退休47人) |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889万元,与2018年6522.94万元相比,增加158.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收入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88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89.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67万元,占67.12%;教育支出300.00万元,占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7万元,占2.84%;卫生健康支出174.05万元,占4.08%;节能环保支出0.86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7.74万元,占0.42%;交通运输支出307.66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99.23万元,占2.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4.03万元,占6.18%;其他支出120.00万元,占2.81%。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889.17万元。与2018年6522.94万元相比,增加158.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9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79万元,减少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67万元,占67.12%;教育支出300.00万元,占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7万元,占2.84%;卫生健康支出174.05万元,占4.08%;节能环保支出0.86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7.74万元,占0.42%;交通运输支出307.66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99.23万元,占2.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4.03万元,占6.18%;其他支出120.00万元,占2.8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4253.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人员及项目经费。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8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 万元,支出决算为28.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25万元,比上年38.51万元,减少26.64%,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1.33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元,占92.39%,比上年23.24万元,增加12.31%,原因是:开展业务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占7.61%,比上年3.94万元,减少45.43%,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年审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具体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52万元,比2018年250.73万元,增加13.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州级综合车辆保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专项业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19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