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黔东南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0〕83 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fgw.qd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北路15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28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黔东南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0〕8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发展改革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公众对发展改革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为我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期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圆满收官提供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逐项对照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扎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工作信息发布。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发展改革动态,全方位展示发展改革工作情况。围绕国家、全省、全州重大主题、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宣传报道,转载发布相关权威新闻报道,共公开发布信息419条。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按照州政府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州发展改革委法定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等机构职能信息。精准公开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监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信息,全方位展示全州发展改革工作现状。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信息17条。四是用好意见征集栏目,发布意见征集1次,为公众提供了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制定的参与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委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州发展改革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政务信息下情上传。2020年,州发展改革委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128条,被采用93条,其中,被国家长江经济带网站采用1条、中国改革网采用5条、《贵州改革工作信息》采用1条、“贵州日报网”采用4条、“多彩贵州网”采用1条、《黔东南改革工作信息》采用6条。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发布信息。2020年,州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条,政务微博发布14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67条;主动公开建议答复28条、提案答复19条。三是通过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发布信息,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7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通互联网门户网与电子政务门户接口,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落实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责任。加强对互动交流、互动问政栏目管理,及时回应公众留言194条。二是建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黔东南州发展改革”新浪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发展改革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提升办事大厅服务能力。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我委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严格落实各类证明材料保留和取消清单。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和专职人员。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工开工作,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并完善了《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初步建立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州政府举办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五是加强保障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抓好保障投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不断加大对网站技术维护、电子政务网全员推广运用等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1 |
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25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州发展改革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一以下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完全掌握公开范围,导致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科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忙于日常业务工作,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文件公开不及时。三是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需要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有关政府信息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科室负责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全力改进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不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二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互动问政渠道,方便公众反映诉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融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信息传播时效和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梳理,2020年度州发展改革委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